
发布时间:2001年9月3日 实施时间:2001年10月1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4 猪场环境与工艺
4.1
猪舍应建在地势高燥、排水良好、易于组织防疫的地方,场址用地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猪场周围3km无大型化工厂、矿厂、皮革、肉品加工、屠宰场或其他畜牧场污染源。
4.2
猪场距离干线公路、铁路、城镇、居民区和公共场所1 km以上,猪场周围有围墙或防疫沟,并建立绿化隔离带。
4.3
猪场生产区布置在管理区的上风向或侧风向处,污水粪便处理设施和病死猪处理区应在生产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4.4 场区净道和污道分开,互不交叉。
4.5 推荐实行小单元式饲养,实施“全进全出制”饲养工艺。
4.6 猪舍应能保温隔热,地面和墙壁应便于清洗,并能耐酸、碱等消毒药液清洗
消毒。
4.7 猪舍内温度、湿度环境应满足不同生理阶段猪的需求。
4.8 猪舍内通风良好,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应符合NY/T 388的要求。
4.9 饲养区内不得饲养其他畜禽动物。
4.10 猪场应设有废弃物储存设施,防止渗漏、溢流、恶臭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5 引种
5.1 需要引进种猪时,应从具有种猪经营许可的种猪场引进,并按照GB16567进行检疫。
5.2 只进行育肥的生产场,引进仔猪时,应首先从达到无公害标准的猪场引进。
5.3 引进的种猪,隔离观察15~30天,经兽医检查确定为健康合格后,方可供繁殖使用。
5.4 不得从疫区引进猪种。
6 饲养条件
6.1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6.1.1 饲料原料和添加剂应符合NY 5032的要求。
6.1.2
在猪的不同生长时期和生理阶段,根据营养需求,配制不同的配合饲料。营养水平不低于GB 8471要求,不应给肥育猪使用高铜、高锌日粮,建议参考使用饲养品种的饲养手册标准。
6.1.3 禁止在饲料中额外添加β-兴奋剂、镇静剂、激素类、砷制剂。
6.1.4 使用含有抗生素的添加剂时,在商品猪出栏前,按有关准则执行休药期。
6.1.5
不使用变质、霉败、生虫或被污染的饲料。不应使用未经无害处理的泔水、其他畜禽副产品。
6.2 饮水
6.2.1 经常保持有充足的饮水、水质符合NY 5027 的要求。
6.2.2 经常清洗消毒饮水设备,避免细菌滋生。
6.3 免疫
6.3.1 猪的免疫符合NY 5031 的要求。
6.3.2 免疫用具在免疫前后应彻底消毒。
6.3.3 剩余或废弃的疫苗以及使用过的疫苗瓶要做无害化处理,不得乱扔。
6.4 兽药使用
6.4.1 保持良好的饲养管理,尽量减少疾病的发生,减少药物的使用量。
6.4.2 仔猪、生长猪必须治疗时,药物的使用要符合NY 5030的要求。
6.4.3
育肥后期的商品猪,尽量不使用药物,必须治疗时,根据所用药物执行停药期,达不到停药期的不能作为无公害生猪上市。
6.4.4
发生疾病的种公猪、种母猪必须用药疗时,在治疗期或达不到停药期的不能作为食用淘汰猪出售。
7 卫生消毒
7.1 消毒剂
消毒剂要选择对人和猪安全、没有残留毒性、对设备没有破坏、不会在猪体内产生有害积累的消毒剂。选用的消毒剂应符合NY 5030的规定。
7.2 消毒方法
7.2.1 喷雾消毒
用一定浓度的次氯酸盐、有机碘混合物、过氧乙酸、新洁尔灭等,用喷雾装置进行喷雾消毒,主要用于猪舍清洗完毕后的喷洒消毒、带猪消毒、猪场道路和周围、进入场区的车辆。
7.2.2 浸液消毒
用一定浓度的新洁尔灭、有机磺混合物或煤酚的水溶液,进行洗手、洗工作服或胶靴。
7.2.3 熏蒸消毒
每立方米用福尔马林(40%甲醛溶液)42mL、高猛酸钾21g,21℃以上温度、70%以上相对湿度,封闭熏蒸24h。甲醛熏蒸猪舍应在进猪前进行。
7.2.4 紫外线消毒
在猪场入口、更衣室,用紫外线灯照射,可以起到杀菌效果。
7.2.5 喷撒消毒
在猪舍周围、入口、产床和培育床下面撒生石灰或火碱可以杀死大量细菌或病毒。
7.2.6 火焰消毒
用酒精、汽油、柴油、液化气喷灯,在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