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乡村混混的生长及其对乡村社会的危害,向人们展示了国权退与民权进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因果关系。这一事实再一次提醒人们,在讨论乡村社会治理时,切不可离开乡村社会实际而抽象地谈论民主、自由、权利这些大词,更不可以抽象的理念代替对乡村社会的冷静观察与思考。
近年来,我在农村调查时,经常了解到乡村社会的混混介入农民日常生活和乡村治理的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反映了农村秩序存在一定程度的混乱,也呈现了当前乡村治理中的新问题,急需引起人们的警惕和重视。
乡村混混对乡村治理的介入
乡村混混对乡村治理的介入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介入农民日常纠纷的处理。一般而言,乡村纠纷处理主要依赖两种方式:一是司法救济,即纠纷双方通过司法系统解决矛盾;二是民间调解,即纠纷通过村庄内部力量解决,如纠纷双方通过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长、村庄中有威信的人解决纠纷。长期以来,乡村社会正是通过以上两种方式解决农民日常生活中的纠纷而维持了农村社会的秩序。但是,近年来,农民之间发生纠纷后,纠纷双方常常请乡村混混来解决矛盾。一是纠纷中弱势的一方请混混来摆平强势的一方,二是纠纷双方都请混混。
第二、干扰选举。2005年,湖北省村委会换届选举实行书记主任一肩挑,即在村委会主任预选中未能胜出的村支书,将不再担任村干部。这一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村委会选举的竞争。L村村支书已任职三届,不仅喜好赌博,还曾将村里控制的一个湖面低价承包给了几个混混,因而一直为村里的一些混混所拥戴。选举前,村里的混混就为支书造势,并放出一些狠话。选举时,因有村民对支书表示不支持,与村里的混混发生争执,结果,在选举现场竟发生了斗殴,导致选举被中断。
第三、介入村干部与农民的纠纷。L村七组村民因抗旱问题准备到县政府去上访。镇政法委书记和村支书一起去做村民的工作。村民指责村支书,认为是村干部的失职造成了缺水抗旱。村支书不服,张口便对村民泼口大骂。七组一位60多岁的女村民回嘴顶撞,村支书火冒三丈,用手将她推倒在地。村支书出手推人激怒了七组和部分来凑热闹的十组村民,近70人将他围起来。村支书担心老百姓打他,便打电话给7组包组干部。不一会儿,包组干部赶到,后面还跟着村支书的儿子和侄子,其中村支书的侄子带着一把一尺多长的钢刀。七组村民看到这个阵势,没有人敢再说话了。
第四、介入村级决策的实施。F村村委会想通过竞标把村里的一个水库承包出去,邻村有一农户愿以每年1万元租金承包该水库10年。F村的几个混混想敲诈该农户,便以每年1.2万元租金承包该水库。村里和该农户都很清楚这几个混混并不是真要承包,村里也不能把水库承包给这几个混混,于是村里出面做几个混混的工作,并让承包农户请混混吃饭,混混才退出竞争,承包才得以落实。
乡村混混的生长机制
乡村混混的生长是1990年代中期以来农村社会矛盾的一种表征,它的生长与一定时期的社会控制系统是高度相关的。
广义上的社会控制是指社会组织体系运用社会规范及与此相应的手段和方式,对社会成员的社会行为及价值观念进行指导和约束,对各类社会关系进行调节和制约的过程。一般而言,社会控制手段可分为三类,即行政控制、制度控制和文化控制。不同时期的社会,其社会控制手段及其运用限度不同,从而使乡村混混在不同时期的社会,其生长机制及在乡村社会中的角色亦存在巨大差别。
传统中国乡村社会,由于王权不下县,其行政控制和制度控制都十分微弱,主要依靠乡村绅士的规劝、教化、调解来维持地方秩序,其发生作用的机制更多是文化上的,即通过对儒家文化的弘扬,形成一种伦理性的社会舆论,借以规范与约束人们的行为。这种社会控制系统尽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