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前日在博客发表《新文化运动的闯将背弃发妻》一文,有许多博友提出了不同看法,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一个声音是这么说的:“这些人的婚姻好像无一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根本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又哪里谈得上什么背弃二字?”(情感驿站)如此说来,鲁迅们背弃发妻情有可原,因为他们的婚姻是包办的。
我还是用博友所举的例子来辩驳吧。小米的“狗窝”说:“李大钊还是包办婚姻呢,他夫人也不识字啊,为什么李大钊就能教她识字,夫妻二人感情也挺好的。”
李大钊,大家都知道,和陈独秀一样,是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他从1916年开始,就积极参与正在兴起的新文化运动,论地位、作用、影响各方面都绝对不亚于鲁迅、胡适等人。而且他的婚姻也是包办的,偏偏他在对待这桩所谓的封建婚姻的问题上,丝毫没有鲁迅、郭沫若等人的轻率。
李大钊由祖父李如珍抚养成人,“既无兄弟,又鲜姐妹”,由于家里缺少劳动力,在他十岁那年,祖父就给他完了婚。夫人赵纫兰,是个乡下妇女,缠着小脚,目不识丁,而且比他大六岁。
1916年,李大钊从日本留学回国,就和妻子一起生活。1918年1月,他到北大任图书馆主任,常常有很多男女知名人士,到家中拜访。每当客人光临,李大钊总要将妻子请出来,同客人见面,还帮妻子换衣服,扣扣子,细心地拉平衣襟。而当时的李大钊,刚刚三十岁出头,风华正茂,妻子却年近四旬,红颜渐老。但他对妻子的体贴,却未减半分。回到家中,他不是帮妻子做饭,就是照料孩子,忙个不停。他说:“两性相爱,是人生最重要的部分,应该保持它的自由、神圣、崇高。不可强制它,侮辱它,屈抑它,使它在人间社会,丧失了优美的价值。”李大钊的品德学识,在当时的知识界影响极大,就连同他持有敌对政见的人,也不得不称赞他:“为人又热情勇敢,有气节有操守。燕赵自古多慷慨悲歌之士,李大钊,适其人也。”直到1927年4月牺牲之前,李大钊都和妻子儿女始终生活在一起。
恰恰,李大钊对中国数千年来以政治目的、家世利益为联姻决定性因素的旧式婚姻,是持反对态度的:“若其家庭之建筑,不基于男女两性之自觉的恋爱,而或为门阀所限,或为金钱所动,或误信于媒妁,或听命于父母,则其婚姻之关系,不成于人而成于物,不因于情感而因于势力,男女之当事者,非为其自身而嫁娶,乃为他人而嫁娶,非为其人生之幸福而缔缘,乃为其门阀之地位而缔缘,其间不生虚伪之罪恶,必兴悲怆之怨诟,将缘而适以为孽,爱而反以成仇矣”。(《李大钊文集》(上)第454页)但这并不等于他会赞同或者以实际行动背弃同是包办婚姻受害者的发妻。
李大钊这样喝过洋墨水的大知识分子,要说和文盲发妻有多少共同语言,或者爱情,那绝对是扯蛋,但他始终不离不弃,可见他更多地是为了承担一种道德与社会的责任。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更加钦佩李大钊的为人,更加痛恨杀害他的军阀反动派!我也非常赞同博友臭豆腐说的:“婚姻需要平衡力,夫妻双方都需要有让对方感到份量的素质。尽管人各有长,也人各有短,但当‘短'在对方心目中占了主要位置时,婚姻注定是谈不上幸福的。”
这样的典范还有许多,博友岐嶷斋人就说:“应该学学徐特立,任弼时,王淦昌,卢嘉锡,季羡林,顾金池等老革命,老科学家,老教育家和老学者的高风亮节!”
鲁迅们的包办婚姻固然是没有爱情的婚姻,但毕竟是自己选择的。一旦选择,就应该负责,这才是真男人。博友朔玉新闻文学人生就说:“不爱就不要结婚,结婚了就要对妻、儿负责,否则就是不道德。”正如一位未署名的博友说的:“人家也是人啊,你开始不同意为什么还跟